从北京到贝鲁特
文/秦轩 图/肖瞳、维城乱马

北京,爹管的城市 究竟为什么去,可能到现在我还说不清楚。很多不想去的理由:相爱的女友在北京,母亲刚刚做完手术,要花一大笔钱,那学校中国人不了解。总之前途未见得光明。但也有很多想去的理由:奇特的文明,求知欲,对中东世界早有的好奇心,语言能力的训练,学校在中东研究界的水平,以及离开北京。
最后,我被几个长辈说服了,决定出去。出于种种原因,我没有叫女友到机场送我。 无论如何,能离开北京,我很高兴。生长在北京,在北京上大学,这意味着在青春期我从没有一个机会独立面对,没有机会对自己原来的生活保持距离,去审视自己的过去。
2003年8月我到黎巴嫩的首都贝鲁特留学,成了那个学校历史上第二个中国学生,前一个是1950年代国家公派过去的。
我不喜欢北京,尤其是胡同。胡同里的天空太狭窄。说得刻薄一点,这城市相当大男子主义,不太懂女人,不懂爱情。你看老舍或者王朔的小说,再看沈从文、柔石或者张爱玲,就明白差距有多大。在北京人的笔下,没有丰满细腻的女性形象,没有浪漫的爱情,有的是虎妞,执拗而较劲,有的是《阳光灿烂的日子》里的欲望,朦胧饥渴又不知如何表达。
为什么会这样,我的答案是:因为那些北京人在年轻的时候,注意力都在怎么和爹较劲上,而不是在女人身上。
我仔细琢磨那种描写北京人的东西,发现和爹较劲这种主题无处不在。比如王朔的《我是你爸爸》,路学长的《长大成人》,再到何勇、子曰的摇滚乐。
毫无疑问,这是共性。这种共性,只能从北京文化最本质的属性中来。而北京文化的本质属性是啥呢,我认为,就在于这是一座爹管的城市:从明永乐帝把京城迁到北京开始,全中国最大的爹——皇帝、总统、国家领导人就住在这儿,一住好几百年。这几百年里,全国各地的儿子、孙子、重孙子、中爹、小爹都要过来向最大的爹叩头,还要互相串联,重新确定谁是儿子谁是爹的复杂关系。
久而久之,爹与儿子的关系、观念、习俗植入这方水土,深入人心。
王朔的小说《我是你爸爸》中的父亲,自始至终在做的事情,就是5W:1)When to 当爹;2)Where to 当爹;3)Who 是爹;4)爹是What; 5) How to 当爹。而《首都人民文明公约》里写的则是相对的5W,1)When to当儿子;2)Where to当儿子;3)Who是儿子;4)儿子是What; 5) How to 当儿子。
什么叫首都,就是你的爹,全国最大,众爹之首也。
但是,按弗洛伊德的说法,每个孩子在青春期,都无法遏制内心的冲动,无法控制那股充斥着里比多的自然力。他和父亲的反抗是必然的。另一方面,他又本能地崇拜和向往父亲这个角色。于是,这个过程更为曲折复杂。
几乎没有人会像北京人这样热衷讲这种成长故事。而对成长过程中父子关系的追问,也成为文学、电影和摇滚乐一个常见的动力来源。
当然,三里屯和中关村多少带来了新的都市生活,也带来了一些新的命题。可是,我还得把自己不会谈恋爱这件事归罪给这个城市。因为我青春期那会儿,三里屯它真是个屯,中关村外边真有小河淌。而我,又在和爹,包括亲爹、老师爹等较劲的过程中,败了下来,败到把自己丢了。真恨自己干嘛不离家出走几趟啊。
回过头看,去贝鲁特是个悖论。离开北京意味着离开女友,但同时意味着摆脱父权抑制,更快地找到自我。而只有找到自我,才能真正懂得爱情。或许,如果当初留在国内,也不会和女友走到今天。

Another world, or Beirut
有些事看上去挺难,做了也就做了。比如我到贝鲁特第二天就跑地中海里扑腾了几下,泳帽、泳镜飘走,过去、未来也丢掉,对心上人的伤感啊、思念啊、家的记忆啊,也冲跑了。
贝鲁特的北面是红灯区,南面是难民营。城市分东西两区,西贝鲁特是穆斯林的地盘,东贝鲁特是基督教、天主教教徒的地盘。等到圣诞节,从山上的圣母玛丽亚像脚下到地中海,有一半城市灯火辉煌,而另一半则幽静昏暗。
这城市是黎巴嫩的首都,而整个黎巴嫩的国土面积,还没有北京市大。对于远东人来说,这国家相当奇怪。几千年前,它是地中海腓尼基人和两河流域亚述人掐架的地方,后来是希腊和波斯世界的边缘,再往后,罗马人统一欧洲和地中海世界让它有过几百年的辉煌,而到了中世纪,这里成了十字军进攻耶路撒冷的前哨,所以在黎巴嫩南部纯粹的穆斯林城市里确有十字军留下的城堡。我甚至还认识一个蒙古人在当地留下的后裔。
在现代,黎巴嫩从来都受中东格局的变迁而不能自主,巴以冲突会引发这里的内乱,内乱中,居民又按照基督教、伊斯兰教、德鲁兹教或者其它什么分派。因为宗教信仰不同就相互厮杀,而和平时期,又没人在乎你的宗教。
有个黎巴嫩历史学家写过本书,叫 :A house of many mansions,直白地说,就是有过好几个爹的地方。只不过有时候爹从东边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来,有时候爹从西海来罢了。但同时,这里却能始终在众爹面前保留自己的独立性。
包裹在贝鲁特外的,是两座南北向平行的黎巴嫩山,和安徽、浙江交界的那些山有些像,一钻进去,谁也找不着。以色列不可能灭了黎巴嫩真主党,原因就在于斯。历史上每当黎巴嫩被侵略时,这里的居民就会躲到山上去避难。其它地区的难民也有不少躲过来。比如德鲁兹派,在伊斯兰教历史上被视作另类的分支,还有早期的阿拉伯基督教徒,被奥斯曼土耳其镇压的亚美尼亚人,都在这里闷着。于是那些来自东西南北大小的爹们,总耐他们不得。
这样的结果就是,这里人从来不相信什么大一统,不相信中央集权,不相信爹,又能左右逢源。赶上和平时期,东边的爹与西边的爹和谐了,他们就能在中间做生意,发大财。反之,两边打起来,他们又第一个遭殃。总之,七千年来,黎巴嫩承受着文明的交流与冲突,交流让黎巴嫩兴起,冲突又让它毁灭。七千年来往复循环。这里从来都是文明的交界。
我总觉得这是造成黎巴嫩文化发达同时又没心没肺的一个根本原因。2005年黎以冲突那张荷赛奖的获奖照片最能说明这一点:某帅哥开着敞篷跑车带着三个美女跑到废墟前看热闹。姑娘们各个吊带装,大墨镜。你要问他们怎么那么没同情心,他们可以告诉你,贝鲁特在历史上被彻底摧毁过7次,又重建了7次。
在这样的城市待一年半,对我来说真是一种颠覆。我见过有人在大街上公开喊口号要求自己的祖国并入叙利亚;我见过会说英语、法语和阿拉伯语三种语言的小卖部老板;还有在酒吧街上载着选美大赛选手游行的车队等等。
我记得在酒吧街的一家中餐馆打工时,隔壁简直就是个小联合国,有会说法语的打工仔,有身上纹身的叙利亚人,有德鲁兹人,还有亚美尼亚小姑娘。
惊诧的事情多了,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比较看待这个世界,仿佛内心也变得更为宽容。
那时,我差不多每天都会给女友写信,告诉她这里有多稀奇,我多想她。黎巴嫩是出美女的地方,可是当年死活没动心,现在后悔都来不及。现在回想起来,写情书也算是一种消遣,摆脱寂寞的好办法。因为你没办法和周围的人说母语。回想起来,我为她放弃了不少艳遇机会。情书总算把她感动了,忽悠到贝鲁特来陪我过了两个星期。
于是,我们一起去叙利亚旅行,把影子留在中世纪的城堡上,我们在黎巴嫩山上穿行,一起唱青春无悔……
Hey There Delilah
2007年12月23日深夜,送完哥们儿,我在南二环上独自开车回家。北京的冬天干燥冰冷,窗外的温度大概在零下10度左右。我的车里开着暖气。
路上车不多,我踩着油门,车速保持在时速80公里的限速上限。发动机和车窗隔离了外界的声音和温度,两旁昏黄的路灯穿过玻璃照进来。
白天在北京开车是一种折磨,密集的噪声以及需要处理的各种信息像地毯式轰炸一样落到脑袋里,搅得人不得安宁。只有在深夜,内心渐入平静,才会感知到路和周边景象的存在。
这时,仿佛会有另一个身影跳出来,看着自己穿行过一个个桥洞。这个身影是我,又不是我。它像一株黑色的植物贴着地面生长飞行。两旁的楼群高耸,似乎是黑色的麦子地。
电台里忽然放出一首歌:“What's it like in New York City? I'm a thousand miles away,but girl tonight you look so pretty ,Yes, you do……”
歌词唱得我有点心酸。想起在几年前,我也曾在千里之外的某个夜晚给我的女友打电话说你很美。我也许诺过要给她带来好日子,只不过不是用吉他,而是用笔。好像这首歌里每句话我都说过。
就因为这首歌,记忆一下子被唤醒,那种乞求、焦虑、思念与爱交织在一起的情绪,曾经让我整宿整宿地失眠,甚至把自己都丢了的日子,像一株神奇的豌豆,破土而出,疯长,于是眼泪真的被挤出来了,多半当然是因为感慨,一小半也是被唤醒的记忆吓到。
那个我,竟然和现在的我,是一个人哦。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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